钢结构工程验收主要依据国家标准《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》GB50205‑2020,遵循 “验评分离、强化验收、过程控制” 原则,按照检验批、分项、子分部、分部逐级开展验收,主控项目要全部合格,一般项目合格率不低于 80%,且实测偏差不得超过允许值的 1.2 倍。
原材料进场是验收:钢材、焊材、高强度螺栓等材料,要核查产品合格证、检测报告,对设计要求的材料开展见证取样复验,力学性能、化学成分要满足设计要求,这属于强制性管控内容,不合格材料严禁投入使用。
焊接工程是钢结构安全核心。焊工要持证上岗,且在证书许可范围内作业。一、二级焊缝需要做超声波或射线无损探伤检测,杜绝裂纹、夹渣、未焊透等致命缺陷。焊缝外观成型平整,焊脚尺寸、余高、错边量控制在规范允许范围,三级焊缝着重检查外观质量,发现缺陷要返修处理后重新验收。
紧固件连接验收着重为高强度螺栓。摩擦面抗滑移系数要达到设计值,螺栓终拧扭矩严格管控,检查终拧记录。螺栓不得漏拧、欠拧、超拧,连接接触面贴合紧密,间隙超标要按工艺处理,保障节点受力安全。
构件加工与现场安装验收,核对构件几何尺寸、开孔精度。安装前复核基础预埋螺栓位置、标高。钢柱垂直度、钢梁侧弯、跨间挠度等实测数据,要控制在规范允许偏差内。大型钢结构完工后,要实测结构挠度,实测值不能超过设计计算挠度的 1.15 倍,保证整体结构变形符合安全要求。
防腐与防火涂装同样属于强制性验收项目。钢材除锈等级达到设计要求,防腐涂层、防火涂料的干膜厚度通过测厚仪抽检,最小厚度不低于设计厚度 95%。涂层不能出现空鼓、开裂、流挂、漏涂,防火涂料的耐火性能要匹配建筑耐火等级要求。
竣工验收阶段,除实体质量合格外,还需要完整竣工图纸、各类检测报告、隐蔽工程记录、强制性条文检查记录等全套资料。同时开展观感质量检查,构件外观、涂层、拼接节点外观完好。资料齐全、实体质量达标、安全功能检测合格,钢结构分部工程方可判定验收合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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